樂沙府公告〔2025〕2號
樂山市沙灣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沙灣區5個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
因沙灣區2015年第2、3批,2017年第2、6批和2018年第2批共5個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尚有嘉農鎮沫東壩村部分集體土地未實施征收,部分村民房屋未拆遷,原征地拆遷方案中關于土地補償、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有了新的政策文件,村民房屋拆遷安置方式和補償補助標準有了新的變化,為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工作的通知》(川辦發〔2024〕18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川人社發〔2018〕46號)、《樂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樂山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樂府函〔2024〕109號)、《樂山市沙灣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樂山市沙灣區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樂沙府函〔2023〕5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沙灣區人民政府擬對沙灣區2015年第2、3批,2017年第2、6批和2018年第2批共5個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作相應調整,現將調整后的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被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照《樂山市沙灣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樂山市沙灣區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樂沙府函〔2023〕5號)執行。
(二)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被征收土地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按照《樂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樂山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樂府函〔2024〕109號)執行。
二、被征地農民養老和社會保障措施
(一)養老保障對象。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對象是指因政府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在征地時享有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戶籍在被征地所屬村(社)年滿16周歲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且按征地政策應納入社保安置的人員,其他應當計入的社保安置人員須符合政策規定并經本組村民討論認定。
(1)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可計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對象:
①原常住戶口在拆遷地的現役士兵;
②原常住戶口在拆遷地的各類在校學生;
③原常住戶口在拆遷地的監獄服刑人員;
④自費購買《沙灣區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離職村干部養老保險》、《代課老師一次性購買養老保險》,征地時仍有承包土地的人員;
⑤符合政策回鄉落戶的干部、職工、城鎮居民和華僑、港澳臺同胞等;
⑥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應當計入的其他人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計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對象:
①沒有承包地、不參加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的空掛戶口;
②雖有常住戶口,但系寄居、寄養、寄讀的;
③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應計入的其他人員。
(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辦法。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障辦法按照《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財政廳四川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川人社發〔2018〕46號)的規定執行。
(三)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
(1)未滿16周歲的應安置人員一次性領取生活補助費,標準為14500元/人。
(2)將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按規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被征地農民醫療保險按照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樂山市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樂府辦發〔2016〕9號)規定辦理。
(4)《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財政廳四川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川人社發〔2018〕46號)規定被征地農民勞動年齡段人員(男性16周歲至60周歲,女性16周歲至50周歲),按照《樂山市征地農轉非人員安置保障暫行辦法》(樂山市人民政府令第6號)規定對失業無業農民一次性支付5000元/人的失業保險補助金。
三、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
(一)房屋拆遷安置對象。房屋拆遷安置對象。安置對象為常住戶口在征地拆遷范圍內,住房被拆遷的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本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時間為基準日確定)及其因依法婚嫁、生育而登記入戶的人員。住房在拆遷范圍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可計入安置對象:
(1)因征收土地預安置農轉非人員;
(2)原常住戶口在拆遷地的現役士兵;
(3)原常住戶口在拆遷地的各類在校學生;
(4)原常住戶口在拆遷地的監獄服刑人員;
(5)符合政策回鄉落戶的干部、職工、城鎮居民和華僑、港澳臺同胞等;
(6)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應當計入的其他人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計入安置對象。
(1)沒有承包地、不參加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的空掛戶口;
(2)通過繼承、贈送房屋等形式在拆遷范圍內取得常住戶口、沒有承包地、不參加分配的非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3)雖有常住戶口,但系寄居、寄養、寄讀的;
(4)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應計入的其他人員。
(二)補償標準和政策依據。拆遷農村村民住宅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按照《樂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樂山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樂府函〔2024〕109號)執行。補償安置參照《樂山市中心城區城市規劃區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樂山市人民政府令第8號)執行。
(三)房屋拆遷安置方式。征地房屋拆遷擬采用3種安置方式:貨幣安置、集中安置點還房安置和自主購房安置。享受住房安置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申請農村宅基地。
1.貨幣安置。被拆遷戶自愿選擇貨幣安置的,可獲得房屋重置價和人員住房安置補償。被拆遷人應當自愿申請,保證今后不再因征地拆遷而提出任何住房安置要求的書面承諾,經組、村民委員會審核確認后提交嘉農鎮人民政府。住房安置面積人均35㎡,補償標準按單價3299元/㎡計算。在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后,被拆遷人原有房屋殘值、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搬遷費、過渡費、提前獎勵金等按照本調整方案標準執行。
2.集中安置點還房安置。還房安置以被拆遷戶房屋主體房面積1:1比例等面積還房,安置點為沫東安置點,所還房屋為現房。被拆遷戶選擇還房安置后,不再享受人員住房安置補償。
(1)房屋戶型、面積。A戶型,建筑面積約45㎡;B戶型,建筑面積約60㎡;C戶型,建筑面積約90㎡;D戶型,建筑面積約120㎡。
(2)房屋套數及選房順序。
沫東安置點現有現房約60套,按照被拆遷戶簽訂協議先后順序依次選房,所選戶型在剩余相應的戶型房屋中選定,選完為止。
(3)資金結算。
①還房成本價為1096元/㎡;市場價2500元/㎡。
②補差結算原則。被拆遷戶原房屋結構為磚混的,以主體房同等面積還房,互不補差。搬遷戶所選房屋面積小于其原有主體房建筑面積的,按主體房重置價標準結算未置換面積部分的補償。搬遷戶所選還房建筑面積大于其原有主體房屋建筑面積,在10㎡以內(含10㎡)的部分,搬遷戶按還房成本價補差結算,超過10㎡的部分,按還房市場價補差結算。被拆遷戶原有房屋結構為磚木或土木結構的,以同等建筑面積還房的,搬遷戶應按346元/㎡進行結構補差結算。
3.自主購房安置。被拆遷人選擇自主購買商品住房(含合法交易的二手房)安置的,人均35㎡住房安置補償費按單價3299元/㎡計算。被拆遷人自簽訂拆遷協議之日起三個月內憑符合自主購房安置條件的房屋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交易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或合法交易的二手房合同后,將支付被拆遷人12個月(200元/人.月)過渡費。在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后,被拆遷人原有房屋殘值、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搬遷費和提前搬遷獎勵金等依照本調整方案執行。若被拆遷人逾期未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合同或不動產證書或合法交易的二手房合同的,則按貨幣安置政策給予1.5個月(200元/人?月)過渡費。
被拆遷人選擇在沙灣主城區自主購買商品住房(含合法交易的二手房)安置的,被拆遷人在自簽訂拆遷協議之日起三個月內提交房屋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交易合同、不動產權證書或合法交易的二手房合同后,將支付12個月過渡費(200元/人?月)和自主購房獎勵金(按拆遷補償單價3299元/㎡的10%計算)。在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后,被拆遷人原有房屋殘值、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搬遷費和提前搬遷獎勵金等依照本調整方案標準執行。若被拆遷人逾期未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交易合同或不動產證書及合法交易的二手房合同的,則按貨幣安置方式進行安置補償。選擇自主購房安置的,購房時間須在2015年11月12日及以后。
四、其他事項
(一)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將在征收土地所在的嘉農鎮沫東壩村3、4、5、6、7、8、9、10組村民小組范圍內,采用鎮政務公開欄及村務公開欄張貼,并在沙灣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hawan.gov.cn/)發布,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本公告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不少于30日,公告時間: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8月6日。
(二)土地征收工作由樂山市沙灣區自然資源局組織實施,嘉農鎮人民政府負責具體實施。
(三)對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有異議的,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在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公告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樂山市沙灣區自然資源局提出(聯系人:羅理強;電話:0833-2516585)。相關土地權利人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書面意見的,視為無異議。
(四)如過半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沙灣區人民政府將依法組織聽證。
(五)土地征收范圍和面積以土地征收批準文件載明的內容為準。
(六)嘉農鎮人民政府根據區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組織開展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工作,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予以配合。
附件:1.主體房拆遷補償和搬遷費、過渡費、獎勵金補助標準
2.其他附屬設施補償、補助標準
3.房屋拆遷裝飾裝修補助標準
樂山市沙灣區人民政府
202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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