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V亚洲国产V第一次,国产乱人伦偷精品视频AAA,亚洲综合国产成人一区,99精品欧美一区二区三区美图,国产真人无码作爱视频免费,亚洲熟女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国产亚洲av嫩草久久,国内99精品激情视频精品

        關于印發樂山市沙灣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的通知(樂沙府辦函〔2020〕21號)

        信息來源: 沙灣區 發布時間: 2020-11-27 瀏覽量:
        【字體:  】
        分享到: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

        《樂山市沙灣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樂山市沙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11月20日      

          


        1.總則

        1.1修訂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我區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修訂依據

        1.2.1 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11日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主席令第六十九號)》(2007111日起施行)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11日起施行)

        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1026日)

        5)《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6117日修訂)

        6)《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日起施行)

        7)《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年修訂)

        8)《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951日)

        9)《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0113號)

        10)《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

        11)《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34號,201565日起施行)

        12)《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32號)

        13)《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令第17號)

        14)《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預案管理的通知》(國辦秘函〔201646號)

        15)《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45號修訂)

        1.2.2 技術指南

        1)《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指南(試行)》(環辦〔201434號)

        2)《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推薦方法》(環辦應急〔20189號)

        3)《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級方法》(HJ941-2018

        1.2.3 標準規范

        1)《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HJ589-2010

        2)《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污染損害評估工作程序規定》(環發〔201385號)

        1.3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依法規范、 平戰結合、反應迅速、保障救援,發動群眾、社會參與,加強預警、科學決策的原則。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明確各鎮 (街道)、各部門及其應急組織的職責,落實崗位責任制,確保分級響應、應急聯動。充分依靠和發揮公安、武警部隊等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堅持預案與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相銜接,樹立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的方針,積極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工作。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和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做好應急處置的宣傳教育,定期進行專業隊伍和志愿者隊伍的應急處置演練和技術培訓。按照法律法規,完善行政保障措施,切實保障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樂山市沙灣區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含大氣、水體、土壤等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按相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按相關水源地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核事故污染的應急響應遵照國家核應急協調委有關規定執行。

        1.5事件分級

        根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14119號),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四級。

        1.6應急預案關系說明

        樂山市沙灣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與沙灣區公安、消防、應急管理、衛生健康等其他部門應急預案互為并列關系,如自然災害(地震、臺風、洪水等)、生產安全事故(危險化學品)、公共安全事件(傳染病疫情、食品安全)等方面應急預案,同屬于《沙灣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專項應急預案(本預案屬環境專項),各專項預案相互之間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服從《沙灣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總體指揮調度。

        本預案上級預案為《樂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與其他縣(市、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相并列,當涉及跨縣(市、區)突發環境事件時,應建立應急聯動機制,統一服從《樂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指揮。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體系基本框架(圖1)















           圖1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組織體系圖

        設立樂山市沙灣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指揮中心和辦公室。各鎮(街道)設立應急處置組織,包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等應急指揮機構。各鎮(街道)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由各鎮(街道)領導和有關負責人組成,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包括技術咨詢組和若干應急專業組。生產經營單位設立本單位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組織,包括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若干應急專業組以及應急處置力量。

        2.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2.1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

        2.2.1.1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1)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附件1)

        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是全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和指揮機構,對全區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統一領導和協調指揮。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區級有關部門及單位組成。指揮部設指揮長、副指揮長。指揮長由區政府分管環保的副區長擔任,副指揮長由沙灣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

        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 在沙灣生態環境局,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

        2)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貫徹國家和省、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方針政策,統一指揮、協調環境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決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事項;制定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向區政府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請求公安和武警部隊或市環境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的應急增援。

        3)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人員職責

        指揮長:全面負責全區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和決策, 下達應急指令;召集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會議和環保應急聯席會議;按照省、市和區領導指示精神,根據事故性質、規模、地理位置等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副指揮長:協助指揮長做好全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指 揮、協調和決策工作,或由指揮長授權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全面應急處置指揮、協調、決策和下達應急指令。

        指揮部其他成員: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協調和決策工作。

        2.2.1.2指揮部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1)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組成

        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是全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日常工作機構,在區委、區政府和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根據事故災害情況,設立污染源排查組、污染源監測組、污染事故應急專家咨詢組、污染事故技術保障與后果評價組、污染事故應急指揮及后勤保障組、污染事故應急宣傳組等。

        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沙灣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長和區級相關部門分管領導擔任。辦公室工作人員由區級相關部門聯系人、沙灣生態環境局有關股(室)、環境監察執法大隊、環境監測站負責人以及相關人員組成。

        2)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基本職責:負責全區交通、鐵路、消防、工礦商貿、電力、建筑、水利、天然氣、旅游、通訊信息、醫療衛生、危險廢棄物、放射性物質運輸、礦山開采等行業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日常管理、協調工作;統一規劃全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力量和資源,負責全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的組織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各鎮(街道)、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實施工作;組織檢查各應急處置機構的應急準備工作;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培訓;利用科技手段,負責組織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時段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價和預測預警;負責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統一發布。

        應急響應時的職責: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情況的上傳下達;與鎮(街道)、區級有關部門、應急組織保持應急聯絡;負責事故應急處置調度工作;根據事態發展,負責綜合協調、組織事故區域周邊單位和人員的疏散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監督各項應急保障措施的落實;配合市環境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組織、指揮、協調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或實施跨流域、跨區域應急增援。

        2.2.2有關部門(機構)與職責

        1)區政府辦:及時通報、反映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綜合協調區級有關部門,為應急處置的通訊、能源、物資和交通設施等提供保障。

        2)區發改局:負責涉及突發應急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批;參與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后的恢復重建工作;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及事故性質,協調救災物資儲備中心進行醫藥、醫療器械等救援物資、設備的緊急調用。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開展糧油應急保障工作;參與事故后恢復重建工作。

        3)沙灣生態環境局:制定和實施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核與輻射環境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負責組織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輻射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對周圍環境指標的監測,確定危害范圍和程度;負責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輻射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控制;協助司法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對突發環境事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指導和監督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受污染和破壞的生態環境恢復等。

        4)區應急局:負責協助生態環境部門收集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上報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協調工作,判斷生產安全事故類型和性質,參與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參與污染物泄漏、爆炸、燃燒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眾多人員急性中毒或較大社會危害的災難事件的搶險救援。

        5)區公安分局:參與、協助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輻射事故、危化品、危險廢棄物等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應急響應時的治安、保衛、交通管制,協助黨委、政府組織人員疏散、撤離;負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破壞環境資源罪、生態環境資源罪等生態環境刑事案立案偵查工作。

        6)區經信局: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及事故性質,負責協調煤炭、成品油、天然氣、電力等救援物資、設備的緊急調用;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處置后的恢復工作。

        7)區財政局:負責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建設及運行經費保障;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應由區級財政安排的經費保障及管理工作。

        8)區民政局:指導社會捐助工作;協調做好死亡人員遺體處理工作。

        9)區住建局:制定和實施建筑工程、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燃氣等突發環境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應急響應時,組織協調本系統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提供物資保障。參與地震災害事件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需要,配合做好地震次生災害監測工作。

        10)區水務局:負責對山洪爆發等自然災害引發的突發環境應急處置工作和事件調查工作,參與水污染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和事件調查工作,協調提供相關水文資料,協調河流的調水、配水。

        11)區自然資源局:參與因地質災害、違法開采礦產資源等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并組織事后的生態恢復工作。負責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預防以及重大林業生態破壞事故后的恢復重建工作。

        12)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對漁業污染水域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參與涉及食品原產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農業重大有害生物和外來有害生物入侵以及農作物病蟲害等突發環境事件進行監測和處理。

        13)區市場監管局:參與維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期間市場秩序,參與涉及特種設備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

        14)區紀委監委:負責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的情況實施監察,對事件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依法對在突發環境事件中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15)區衛生健康局: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醫療救援準備工作;應急響應時,組織協調衛生健康部門按《沙灣區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根據情況組織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專家和技術支援;負責認定“中毒”情況,負責輻射事故的醫療救治,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

        16)區交運局:制定和實施水上交通、公路、航道及其建設工程突發環境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組織和指揮協調所轄領域突發環境事件的專業應急處置;負責協調通往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公路、水路的保通工作,提供必要的公路、水上交通運輸保障及大型機具保障。組織實施港口、碼頭、船舶及交通干線污染治理。

        17)區商務局:制定和實施流通領域、商貿服務行業的突發環境事件專項應急預案;負責保障突發環境事件地區的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工作。

        18)區委宣傳部、區融媒體中心: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宣傳報道和新聞發布工作,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

        19)區教育局:制定和實施學校突發環境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參與學校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學生及教職員工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的培訓教育。

        20)區人社局:負責組織指導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社會保險和遇難人員家屬撫恤等有關善后處置工作。

        21)區總工會: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22)沙灣供電公司:制定并實施電力系統突發環境事件專項應急預案;負責電力設施搶險救援和電力供應,保障電力安全。

        23)中國移動沙灣分公司、中國電信沙灣分公司、中國聯通沙灣分公司: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24)事發地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妥善應對處置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

        2.2.3區級專業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 

        區級專業應急指揮機構包括突發環境事件專業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以及專家咨詢組和若干應急專業組。在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的組織協調下,開展專業應急處置工作。

        區級專業應急處置指揮機構主要職責:執行國家和省、市應急處置工作方針政策;落實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應急處置工作部署、應急指令和措施;管理和實施所轄領域內突發環境事件專項應急預案;負責所轄領域內或所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的專業應急處置和相關突發事件的應急增援、配合工作。 

        2.2.4各鎮(街道)應急救援組織與職責

        各鎮(街道)應急處置組織包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指揮部辦公室和若干應急專業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由鎮 (街道)領導和有關負責人等組成。

        各鎮(街道)應急處置組織的主要職責:執行國家、省、市、區應急處置工作方針政策;落實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應急處置工作部署、應急措施和區級專業應急工作部署與措施;管理和實施所轄領域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統一協調、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在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的協調下,組織跨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5生產經營單位應急處置組織與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組織包括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若干應急專業組,以及應急處置力量。其職責是執行國家應急處置工作方針政策,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處置計劃,按規定及時報告事故情況。應急響應時,及時開展應急救援行動。

        2.3應急聯動

        2.3.1基本聯動

        在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綜合協調下,專項預案啟動部門(牽頭部門)、協作部門和參與單位應急聯動,配合當地鎮(街道)共同實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2.3.1.1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1)環境污染

        牽頭部門:沙灣生態環境局

        協作部門和單位:區發改局、區商務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區紀委監委、區財政局、區公安分局、區應急局、區交運局、區衛生健康局等;

        2)礦產資源的生態破壞

        牽頭部門:區自然資源局

        協作部門和單位:區發改局、區商務局、區財政局、沙灣生態環境局、區水務局、區公安分局、區應急局等;

        3)森林植被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的生態破壞 

        牽頭部門:區自然資源局

        協作部門和單位:區發改局、區商務局、區紀委監委、區財政局、沙灣生態環境局、區公安分局等;

        4)核與輻射環境事故 

        牽頭部門:沙灣生態環境局

        協作部門和單位:區公安分局、區發改局、區商務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局、區紀委監委等。

        2.3.1.2現場保護由區公安分局及事故單位負責。

        2.3.1.3醫療救護 

        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

        協作部門和單位:區市場監管局等。

        2.3.1.4善后處理

        由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人社局、區總工會、保險公司等負責。

        2.3.1.5災后恢復與重建

        災后恢復與重建由各鎮(街道)牽頭,事故單位負責,有關部門協助。

        2.3.2相關應急聯動

        為有效、快速控制事態發展,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依靠全區基本應急救援力量難以有效控制或無法控制事態時,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應果斷決策,及時尋求全區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力量進行增援,或請求駐地武警部隊的應急增援。必要時,報請市環境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增援。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機制

        3.1.1建立事故防范體系

        1)建立立體防災網絡體系

        依靠鎮(街道)、有關部門、企業的應急處置組織及專業應急處置隊伍等形成的專業應急處置體系,充分發揮武警、民兵、人民群眾等力量防災抗災的重要作用,形成區、鎮(街道)二級政府和應急處置隊伍、專家咨詢隊伍、社會救援、企業應急五級立體防災抗災應急處置體系。

        2)建立重大污染源動態監控機制

        建立對事故災害類重大污染源監控和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的長效機制。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重大污染源管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各項治理防范措施。有關部門建立跟蹤督查制度,切實加強對所轄領域內重大污染源的監控。

        逐步建立對典型重大污染源的實時動態監控機制。對核與輻 射、醫療衛生、危化品等高危行業的典型重大污染源,逐步實施實時動態監控,實現政府相關部門對重大污染源的有效監管。

        3)加強防災宣傳教育

        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和黑板報、掛圖等形式向社會公眾宣傳環境安全常識、防護與急救知識、自救逃生方法等,開展對學生應急救援知識教育,不斷提高公民的環境安全意識和應急救援素質。

        4)加強人才、物資的儲備

        各鎮(街道)、部門、救援隊伍及生產經營單位,要積極做好應對事故災難的救援人才培養和應急力量、物資等儲備,為處置事故災難提供充分保障。

         


              5)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聯席會議制度

        定期召開指揮部成員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聯席會議,總結事故災難應急處置經驗教訓,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和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等。

        3.2 預警機制

        3.2.1預警級別

        3.2.1.1一般原則

        全區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級別,分為IV級(一般)III級(較大)II級(重大)I級(特大)四級預警,并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3.2.1.2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級別

        1)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發布I級(紅色)預警:

        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件,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

        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2)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發布II級(橙色)預警:

        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 100人以下;

        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等水域大面積污染, 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3)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發布III級(黃色)預警:

        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4)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發布IV級(藍色)預警:

        發生3人以下死亡;

        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3.2.2 預警信息與系統維護(附件2)

        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統一負責全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經核實后及時按規定上報區政府。對于Ⅲ級以上事故信息,由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及時上報市生態環境局。

        鎮(街道)級應急指揮機構和區級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按有關要求及時將事故風險信息上報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風險信息或重大污染源監控信息,對可能引發事故災難的險情,或當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事故災難時,區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傳達到有關鎮(街道)、部門和單位,必要時上報區政府。

        各級、各專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本級應急指揮系統、支持系統、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污染源監控數據庫的維護與更新。

        3.2.3 預警行動

        各級專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構及各生產單位的應急組織,根據事故的性質、影響范圍、危害程度和后果等情況,應當及時與有關部門和單位分析確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各種信息,并報告同級應急指揮機構,決定預警級別與是否發布預警信息,并確定預警的范圍、對象、內容、時限等。

        接到預警信息后,相關管理部門及各生產經營單位立即研究制定落實應對方案和措施,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的應急準備和應急措施,預防事故發生。需要應急支援時,及時請求上級機構協調增援。

        發布預警信息的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掌握事故信息的變化、發展和控制情況,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和專業應急機構通報預警信息。

        3.2.4預警發布及監督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預警信息的發布并啟動本級預案(附件3、附件4)。沙灣生態環境局對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預警信息后的應急準備和應急措施的執行進行監督。

        4.應急響應(圖3)

        4.1應急響應程序

        4.1.1應急響應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區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立即上報市生態環境局,同時啟動本預案和其他相應應急專項預案,區級機構迅速進行現場處置。

        4.1.2應急評估

        各應急指揮機構接到報警信息后,首先對信息來源進行確認, 然后對事故性質、影響范圍、危害程度和后果等進行評估,決定是否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

        4.1.3基本應急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首先由事故單位啟動應急預案,按要求實施應急處置并按規定立即上報;鎮(街道)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調集區域內專業處置隊伍、社會力量等開展現場應急處置,根據事態狀況,組織公安力量進行事故區域的交通管制,組織人員疏散,防止事態擴大,并報告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區級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調集區域內專業處置隊伍、社會力量等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同時報告市生態環境局,并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沙灣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事態發展狀況,通過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指揮、調集各地、各專業應急隊伍和資源增援,同時按要求報告市生態環境局并隨時報告事態的發展情況。


         3 事故災難應急響應全過程組織與行動圖

        各級應急預案啟動后,專業應急隊伍、救援裝備等必須按規定時限集結到位,指揮部成員、專家等有關人員在接到命令后及時到位。

        4.1.4擴大應急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當及時掌握事故的發展狀況,對于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的,必須及時報告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本級應急預案。

        4.2 應急響應方案

        4.2.1 基本方案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事故情況,立即組織本轄區應急力量進行現場處置。事故單位和各鎮(街道)首先組織企業職工、社會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并通知有關專業救援機構,組織專業救援力量,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急救、治安、交通、后勤保障,做好人員疏散和安置工作,防止災害擴大。各參加應急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協調下進行應急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及時掌握現場情況,按規定書面報上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上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災難情況和下級政府的請求,協調應急救援力量增援。

        4.2.2應急行動

        接到環境安全事故信息后:

        1)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主要采 取以下應急行動:

        分析確認事故信息后,立即上報區應急辦和區環境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同時啟動并實施本預案;

        開通與相關區級專業應急指揮(響應)中心、現場應急指揮部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及處置進展情況;

        開啟應急指揮設備,為事故應急指揮部與事故現場聯系提供應急保障;

        必要時通知事故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和有關專家到位;

        根據專家建議和指揮長命令,通知相關應急機構隨時待命,為地方或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提供應急建議;

        派出環境監測人員和有關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處置,必要時,根據指揮部的決定,調遣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增援;

        必要時,按照指揮部的決定,請求武警或市生態環境局應急增援;

        隨時向區應急辦和市生態環境局報告事故基本情況和處置進展情況;

        可能或已經導致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負責及時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指揮機構,同時上報區政府;

        按指揮部的決定,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2)區級專業應急指揮(響應)中心應主要采取下列行動:

        啟動并實施專項應急預案,并及時向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保持與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的通信聯系,并隨時報告事故及處置進展情況;

        組織、協調應急力量立即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處置;

        需要其他專業應急力量支援時向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提出請求。

        3)鎮(街道)級應急指揮機構應主要采取下列行動:

        啟動并實施本級應急預案,并立即向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組織應急力量開展先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處置;

        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向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或區級專業應急指揮(響應)中心提出請求。

        4.3應急資源的管理與使用

        各鎮(街道)和區級有關部門應加強應急資源的管理與使用,確保應急保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調動應急救援隊伍,或將應急裝備、設施挪作他用。

        4.4指揮與協調

        4.4.1指揮與協調機制(圖4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環境安全事故發生后,鎮(街道)政府立即組成現場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指揮協調工作。

        區級相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指導、參與事故的應急處置工 作。根據事故類型確定的牽頭部門,組織協調事故專業應急救援工作。參與、協作的區級部門和單位,在職責范圍內積極協作并提供應急救援相關保障。

         

         

        應急狀態時,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 根據事故的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和事故所在地毗鄰鎮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各應急機構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揮命令后,要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現場,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前,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在當地政府和事故單位的協調指揮下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



        4.4.2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

        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

        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指派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指導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揮工作;

        負責向區政府及市生態環境局匯報有關情況,向其他領域應急指揮機構通報情況;

        協調災區人員的疏散或轉移;

        協調現場警戒和道路、水域等交通管制;

        協調對傷員的急救和疾病控制;

        協調周邊污染源的監控工作;

        協調應急救援通信、物資征調及其運輸等保障工作;

        必要時通過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協調軍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行動;

        協調事故善后處理及災后處置與恢復重建工作等。

        4.5應急監測

        4.5.1 監測組織

        由沙灣生態環境局負責建立各部門、各企業檢測系統組成的全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網絡,負責應急監測工作的總體協調安排。

        沙灣區范圍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工作以沙灣生態環境局為主導,逐步建立和完善監測聯動協調制度,整合監測資源,必要時請求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協助,調動全社會的應急監測力量共同參與對環境污染的監測工作。

        4.5.2監測方式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的性質、擴散速度和事件發生地的氣象、地形特點,確定污染物擴散范圍。在此范圍內布設相應數量的監測點位。事件發生初期,根據事件發生地的監測能力和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按照從多從密的原則進行監測,同時應隨著污染物的擴散情況、監測結果的變化趨勢適當調整監測頻次和監測點位。

        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突發環境事件污染變化趨勢,并通過專家咨詢和討論的方式,預測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展情況和污染物的變化情況,作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的依據。

        4.5.3監測布點原則

        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HJ589-2010)的相關規定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現場進行布點監測。

        1)大氣污染監測布點原則

        根據氣象特征、保護目標、地形特征等進行大氣監測布點。對大氣的監測應以事故地點為中心,在下風向按一定間隔的扇形或圓形布點,并根據污染物的特性在不同高度采樣,同時在事故點的上風向適當位置布設對照點;在可能受污染影響的居民住宅區或人群活動區等敏感點必須設置采樣點,采樣過程中應注意風向變化,及時調整采樣點位置。

        監測因子:SO2NOXPM10PM2.5COO3等事故特征污染物。

        監測時間及頻率:事故發生后應連續取樣,直到恢復正常;取值時間、采樣頻率、監測分析方法應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對數據的有效性規定。

        2)水污染監測布點原則

        根據事故發生點地表水流向及該地區水域特征進行水質監測布點。對江河、湖庫的監測,按規范要求在事故發生地及其下游布點,同時在事故發生地上游一定距離布設對照斷面(點);如江河、湖庫水流的流速很小或基本靜止,可根據污染物的特性在不同水層采樣;在事故影響區域內飲用水取水口和農灌區取水口處必須設置采樣斷面(點)。

        監測因子:pHCOD、氨氮及事故排放的特征污染物。

        監測時間及頻率:事故發生后連續取樣,監測水質變化情況,直到恢復正常。

        4.5.4監測方法

        為迅速查明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的種類(或名稱)、污染程度和范圍以及污染發展趨勢,在已有調查資料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現場快速監測方法和實驗室現有的分析方法進行鑒別、確認。

        為快速測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可采用如下快速監測方法:

        1)檢測試紙、快速檢測管和便攜式監測儀器等監測方法。

        2)現有的空氣自動監測站、水質自動監測站和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等在用的監測方法。

        3)現行實驗室分析方法。

        從速送實驗室進行確認、鑒別,實驗室的選取優先采用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或行業標準。

        當上述分析方法不能滿足要求時,可根據各地具體情況和儀器設備條件,選用其他適宜分析方法。

        4.5.5應急監測管理制度

        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時,應急監測組在應急指揮部領導下,及時對現場進行監測。

        進入突發環境事件現場的應急監測人員,注意自身的安全防護,對事故現場不熟悉、不能確認現場安全或不按規定佩戴必需的防護設備(如防護服、防毒呼吸器等),未經現場指揮或警戒人員許可,不能進入事故現場進行采樣監測。

        監測人員隨時保持通訊設備開機狀態,到達各監測點后立即向應急監測組組長報告監測點的氣味、風向、空氣受到的影響等基本情況,之后每半小時報告監測結果和人員安全狀況。

        區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突發環境事件污染變化趨勢,并通過專家咨詢和討論的方式,預測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展情況和污染物的變化情況,作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的依據。

        4.6新聞報道

        區委宣傳部、區融媒體中心負責環境事故的宣傳報道和新聞發布(附件5)

        4.7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經現場應急指揮部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隊伍撤離現場。完成事故后期處置工作后,現場應急指揮部完成整個應急總結報告,向區人民政府匯報后,由區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附件6)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各鎮(街道)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工作。根據應急處置需要, 區政府辦公室、區財政局等部門及其它區級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或組織協調善后處置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5.2社會救助

        各鎮(街道)及有關部門負責災后政府救濟、司法救濟,根據災害損失情況,負責組織協調社會、個人救助,按照有關程序、要求組織協調境外機構的社會救助。區民政局負責對慈善組織接受捐贈資金和物資進行監督和管理。

        5.3保險

        區人社局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災難保險賠付。保險機構及時派員,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和受災人員保險受理、賠付工作。

        5.4調查和總結

        法律、法規規定的部門按照有關程序組織或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

        根據現場應急指揮部提交的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 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形成書面總結報告,報區政府和市環境事故應急指揮中心。

        6.應急保障

        6.1應急體系保障

        6.1.1應急處置體系保障

        建立和完善全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建立和完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區級專業應急指揮(響應)中心和鎮應急指揮機構,充實應急處置專家隊伍,加強救援基地和重點隊伍建設,逐步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結構完整、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符合區情”的沙灣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體系,切實保障新形勢下應急工作的需要。

        6.1.2應急預案體系保障

        盡快建立和完善全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各鎮(街道)、各部門(單位)和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國家、省、市、 區政府的總體部署,結合實際情況,加快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落實責任和措施并組織實施,根據應急處置經驗教訓不斷修訂和完善,形成符合我區區情的區、鎮、生產經營單位三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

        6.2 應急救援通信與信息保障

        6.2.1通信保障

        目前,指揮部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與各專業應急指揮(響應)中心、各鎮(街道)應急指揮機構、事故現場指揮部,主要通過公共通信平臺實現通信信息聯絡。應急響應時,中國電信沙灣分公司、中國移動沙灣分公司、中國聯通沙灣分公司提供事故應急通信保障。

        當事故造成區域性通信癱瘓時,中國電信沙灣分公司、中國移動沙灣分公司、中國聯通沙灣分公司、區網管中心負責通信與信息保障,確保應急期間黨、政、軍領導機關通信信息暢通。

        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建立并維護通信數據庫,保證信息暢通。數據庫包括建立有關部門、鎮(街道)、應急機構、專家的手機、電話、傳真等多種聯系方式。

        各級、各類專業應急機構明確參與應急活動的所有部門通信聯系方式,并提供備用方案。

        6.2.2信息保障

        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建立沙灣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全區重大污染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等,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事故信息系統應連接到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指揮中心,確保信息共享,以便隨時調用,為應急規劃和指揮決策提供文字、音像等形式的基礎材料、數據、情況。

        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及時收集、 分析、處理和上報全區事故信息,并及時傳遞到沙灣生態環境局環境監控應急指揮中心系統;各專業應急指揮中心和區級應急機構負責本部門、本地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處理,并按月報、季度報、半年報和年度報的要求,定期向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報送事故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要求。

        6.3應急救援技術與裝備保障

        各鎮(街道)、各部門以及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保障應急技術與裝備投入,各級、各專業應急指揮機構配備與現代應急指揮相適應的應急指揮設備,各專業應急隊伍按有關規范配備應急裝備、設施。各鎮(街道)和區級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流域和領域的救援力量、裝備配備,尤其要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的環境監測、監察等專用設備和應急監測車的配備。

        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指導、協調區級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建立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專業應急機構掌握專業的特種救援裝備情況,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

        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設立的專家組為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決策支持和技術服務。

        6.4應急救援隊伍保障

        輻射、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的企業依法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各鎮(街道)建立交通、消防、環保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各鎮(街道)、各部門、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檢查和掌握應急救援力量,保證戰斗力,形成事故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區事故應急救援力量統一規劃、布局,督促、檢查、指導各應急隊伍建設工作。

        6.5應急救援交通運輸保障

        區公安分局、區交運局為應急救援人員及車輛提供交通方便。

        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應急需要及時協調交通和鐵路等部門提供物資運輸保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確定特種救援設備的運輸方式,制定并落實相應措施。

        6.6應急救援醫療保障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協調配合。

        現場防疫工作依托區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衛生部門應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明確醫療救治資源分布,救治能力與專長,衛生防疫機構能力與分布情況,制定調用方案、檢查各單位的應急準備保障措施,負責及時提供有關資料。

        6.7 應急救援治安保障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狀況和應急救援需要,公安機關迅速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需要疏散、轉移群眾時,當地政府和各相關部門應做好相應的治安保衛工作和其他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

        6.8 應急救援物資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應急救援的基本物資保障。

        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提出特種物資儲備的規劃建議。各鎮(街道)、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常備物資儲備,常備物資的儲備經費由同級財政解決。

        6.9 應急救援人員安全保障

        專項應急預案中應當明確現場處置人員和社會群眾的安全保障措施。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處置人員和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應急指揮機構協調指導。

        專業監測、監察和環保管理人員應當配備與救災任務相適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應急救援時,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事故類型佩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服從統一指揮,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程序。必要時,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辦公室)具體協調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應急救援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當采取以下群眾安全防護措施:

        1)根據事故災難特點,確定群眾安全防護的必要措施;

        2)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的方式、程序、范圍、

        路線;

        3)指定實施各種安全防護和相關保障措施的牽頭部門和協作部門;

        4)應急避難場所的組織和使用;

        5)群眾的醫療防疫、疾病控制措施與落實;

        6)治安管理及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措施與落實。

        6.10應急救援經費保障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事故災難應急體系建設和日常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負責保障。

        事故單位和當地政府保證事故應急救援搶險的后勤、物資征 用、善后等其他各項經費。

        7   

        7.1名詞術語

        1)事故災難。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 亡、重大財產損失、重大生態環境破壞和對整個或者一個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故或緊急事件。主要包括民航、鐵路、道路交通、水運等重大交通運輸事故,工礦企業、建設工程、公共場所及機關、企事業單位發生的各類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供水、供電、供油和供氣等城市生命線事故以及通訊、信息網絡、特種設備等安全生產事故,核與輻射事故,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等。

        2)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 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核設施遭到自然或人為的破壞,放射及輻射源意外擴散,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受到破壞,對礦產資源的大面積違法違規無序開采與破壞,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事件。

        3)應急響應級別。參照國家和省、市應急響應級別劃分標準,并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原則上分為一般(IV)、較大(III)、重大(II)、特大(I級)四級應急響應,啟動區級應急預案,并報市以上政府啟動市級應急預案甚至省級應急預案。

        行政法規、規章和地方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7.2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沙灣生態環境局組織制定,公布后實施,同時報送市生態環境局備案。沙灣生態環境局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實施。區級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并制定相應預案和保障計劃。

        本預案原則上3年修訂一次。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將及時修訂完善,并報送備案機關備案。

        各鎮(街道)、區級有關部門負責本級、本部門應急預案的管理、實施和修訂工作。

        7.3監督檢查與獎懲

        7.3.1監督檢查

        沙灣生態環境局負責檢查、指導各鎮(街道)、區級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和管理情況,沙灣生態環境局會同區紀委監委負責監督預案的實施情況,并予以通報。

        7.3.2獎勵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主管部門或者所在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1)完成事故應急處置任務中表現突出的;

        2)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國家、集體、公民財產安全, 成績顯著的;

        3)對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因應急處置行動而傷亡的;

        5)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3.3責任追究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國家和 《四川省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行政責任追究辦法》等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 行政處分;對他人和社會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事故責任單位負責賠償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承擔事故應急救援義務的;

        2)瞞報、遲報事故信息,影響事故應急救援,或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故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應急救援中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的;

        5)盜竊、挪用、貪污事故應急工作所用資金或者物資的;

        6)阻礙事故應急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8)有其它對事故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

        7.4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沙灣生態環境局制定,由沙灣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7.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樂山市沙灣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樂沙府辦發〔2007〕40號)同時廢止。

         

        附件:1.樂山市沙灣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2.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通報內容

        3.預警信息發布內容框架

        4.預案啟動格式框架

        5.新聞發布內容框架

        6.應急結束宣布格式


        附件1

         

        樂山市沙灣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長:區政府分管環保的副區長 

        副指揮長:沙灣生態環境局局長

        區政府辦主任

        員:區政府辦、區委宣傳部、區融媒體中心、區發改局、區商務局、區財政局、區公安分局、區交運局、區住建局、區紀委監委、區水務局、區自然資源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民政局、區人社局、沙灣生態環境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總工會、區農業農村局、沙灣供電公司、中國電信沙灣分公司、中國移動沙灣分公司、中國聯通沙灣分公司等有關部門負責人。


        附件2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通報內容

         

        報告單位

         

        報告人

         

        報告時間

                

        基本情況: 

         

         

        事故地點:(市、縣、鄉、村等詳細地點)

         

        事故類型:

        遇險及傷亡情況:              財產損失:

        初步原因:

        已脫險和受險人數及救治情況:

        出動專業救援隊伍及搶險情況:

        已采取的主要應急措施:

        現場指揮及聯系人、聯系方式:

        預計事故事態發展情況:

        是否需要支援及項目

        接收信息部門

         

        接收人

        及時間

        簽名:

            

        要求下次報告時間

         


        附件3

        預警信息發布內容框架

         

        1.基本情況

        2.可能造成的危害及程度

        3.預警級別

        4.預警范圍

        5.發布單位



        附件4

        預案啟動格式框架

         

        1.信息來源

        2.事故現狀

        3.宣布事項

        4.宣布人



        附件5

        新聞發布內容框架

         

        1.事故基本情況及進展情況

        2.區委、區政府領導的指示

        3.應急救援工作成效

        4.下一步的計劃

        5.需要澄清的問題


        附件6

        應急結束宣布格式

        經過            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和                  專業(部門)的團結奮戰,                    日發生在(地方)                   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基本結束,現場基本恢復,                    現場指揮部(小組)撤銷,相關部門認真做好善后恢復工作。

         

         

         領導簽名: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上一條:
        下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