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25-05-12 11:29
文章來源:沙灣區
《樂山市沙灣區支持先進材料特色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已經區政府同意印發實施,現將《措施》解讀如下:
一、制定目的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和綠色低碳轉型的戰略部署,加快構建“241”現代產業體系,推動先進材料產業集群智能化、綠色化、高端化發展,持續做強先進材料特色產業集群,提升集群綜合實力,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支持范圍
區級財政建立先進材料特色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每年預算2000萬元(用完即止)用于支持集群發展,重點支持在沙灣區境內的先進材料及配套企業。
三、主要內容
《措施》結合我區當前發展形式,提出了10條具體發展措施及相關要求6條。
(一)支持措施方面:
1、實施項目投產激勵。
2、實施企業成長激勵。
3、鼓勵企業升規入統。
4、實施社會引資人獎勵。
5、支持企業創新發展。
6、創新平臺建設。
7、支持企業綠色發展。
8、支持產業協同發展。
9、支持小微企業孵化。
10、強化“畝均”效益。
(二)申報要求方面:
1、政策享受認定標準由各責任部門自行制定審核細則并抄送沙灣經開區;
2、政策兌現由各企業向各責任部門申報,各責任部門依據審核細則審核后報送沙灣經開區匯總,沙灣經開區負責形成獎補資金兌現方案,報區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
3、對企業享受區級同類獎補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優惠政策;
4、因發生安全、環保等重特大事故被“一票否決”的企業不得享受本政策;
5、企業無涉稅及其他違法行為;
6、對偽造相關證明,弄虛作假套取獎勵資金的企業,一經查實,追繳已領取的獎勵資金,且以后不得再申請,造成資金損失和社會不良影響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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